记帐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及编号;
2、经济业务摘要(简明、扼要、准确);
3、科目编号及名称;
4、部门编号及名称;
5、项目编号及名称;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借、贷金额;
8、审核人员、复核人员、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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