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二、企业销售旧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归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三、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作为日常营业活动产生的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若单纯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若涉及增值税和累计摊销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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