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与结算容易让人混淆,但清算并不等于结算,二者的概念如下。
(1)清算。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清算关系是在银行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或者是在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是清算关系中的参与者和干系人,清算关系完成代表银行间债权债务关系清偿[4]。在我国除中国人民银行外,另外两大仅有的获得清算业务许可证清算机构如下。
● 中国银联:承担银行卡跨行交易转接清算相关职责。
● 中国网联:承担互联网支付机构与银行间的清算相关职责。
(2)结算。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5]、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从上述法规中可以了解到,与商业银行打交道的是商户、消费者及企业,他们之间构成的是结算关系,结算关系的完成代表商业银行、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我们从中也可以清楚地知道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155276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Copyright © 企赋财务 备案:琼ICP备2022004854号-2 加载用时:0.038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