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选是还是否(综合所得允许扣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时

系统提示“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

该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因此,如果您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等扣除项的,则需要对经营所得进行更正,减除费用等扣除项更正为0后,再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正申报怎么操作呢?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2. 在查询界面点击【已完成】,找到需要更正的申报记录,点击【查看】。

注意注意!此处请勿点击【作废】,否则您的申报记录被删除后,如果您又未在3月31日前重新依法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的话,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处理。

3. 在申报详情界面点击【修改】。

温馨提示!不能更正的两种情况:

1.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C表)申报,即申报B表的被投资单位在C表的被投资单位列表中存在,则不允许更正B表。

2.所得项目与被投资单位信息不可修改。

4. 进入更正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在第4环节“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中,系统提示“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请您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选择【是】,点击【下一步】。

5. 下拉至“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点击右边“▼”,确认投资者减除费用等扣除项为0之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2021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31日截止!如果您属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请您按规定尽快完成经营所得B表、经营所得C表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记录。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汇算清缴对象及提交材料

一、汇算清缴对象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

(2)企业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3)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4)以前年度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5)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汇算清缴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7)资产所有权证明的复印件;

(8)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9)企业基本情况表;

(10)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汇算清缴流程

(1)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企业所报送的材料。如发现企业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漏项,将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正或限期重新申报。若审核确认无误,则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或多缴的税款;

(3)企业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主动结清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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