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规定)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汇算完之后就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年报的申报了!这也是最考验会计人员的一次大作战,做得好是本职工作。万一没做好,那就等着税局找你喝茶!本文将和大家共同探讨关于汇算清缴预警风险及应对。

一、企业开具发票收入大于所得税申报收入的风险与应对

1.预警逻辑关系分析

首先通过比对:(自开票收入+代开票收入+无票收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预警值。

存在的风险:本期内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含代开票收入)以及无票收入合计大于所得税申报收入,可能存在少申报营业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2.收入预警下的企业应对策略

其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会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

因为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一定代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一定要确认会计收入(我们一共有16种不征税发票;收入的确认需要满足控制权的转移,开具发票不一定代表控制权转移。)。反之,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能确认会计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一定要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强调风险报酬转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会计确认收入不一定代表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会计上确认了收入并不必然代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如:2011年40号公告,会计暂估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不一定代表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反过来说,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也不一定代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比如说建筑企业所得税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很多情况下建筑企业会造成会计收入、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建议建筑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台账,一旦预警可以备查。

二、企业取得高额咨询服务类发票税前扣除风险与应对

1.预警逻辑关系

首先通过比对:接受 “咨询费”的发票金额超过预警值,且接受 “咨询费”的发票金额÷当期营业收入超过预警值。

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服务费、咨询费等项目存在较高的虚开风险。企业在接收上述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时,可能存在取得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企业具体的应对措施

依据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的规定发票的开具需要同时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企业要准备提交咨询服务单位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双方单位联系人、电话等信息也需要保留。

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三、企业发生财务费用未足额取得发票入账的风险与应对

1.预警逻辑关系分析

首先通过比对分析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财务费用与其接受的财务费用发票差额。对于差额大于预警值且差额除以财务费用超过预警值的企业将特别关注。

该类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企业纳税申报财务费用大于接受的财务费发票金额,可能存在未全额取得发票入账,虚列成本、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企业具体应对措施

(1)自然人借款转给企业使用

银行发放贷款给企业指定的人员,由企业指定的人员给银行还本付息。由企业指定的人员转账给实际用款企业方,并通过实际用款企业方给企业指定人员还本付息。

(2)关联方之间有息债务转借

金融机构向母公司A公司借款,A公司向金融机构支付利息。母公司A公司将款项无偿拆借给子公司B公司。

母公司在借款后,可与子公司签订利息支出的成本分摊协议。在成本分摊协议中明确每家公司占用的借款,并按照借款利息分摊每家公司应承担的利息支出。

母公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成本分摊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的利息支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利息发票及分割单作为扣除凭据;各子公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成本分摊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的利息支出,以相应分割单作为扣除凭据。

四、企业取得大型商超开具的发票税前扣除风险与应对

1.预警逻辑关系分析

首先通过比对:当年接受百货零售或者超市开具发票金额超过预警值;取得商超发票的累计金额÷(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预警值。

存在的风险:企业从大型商超取得大额发票,存在虚列成本费用疑点,存在送礼或冲账违规税前扣除疑点。

2.企业具体应对措施

企业需要正确区分劳保用品与福利物品:劳保用品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福利物品是限额扣除;劳保用品进项税额可依法抵扣,福利物品则不得抵扣;劳保用品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福利物品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需要努力做到合同管理部门、劳保用品管理部门、会计核算部门、办税部门的口径一致性。

五、不征税发票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照规定取得业务实际发生凭据进行扣除。其中:业务招待或业务拓展将视为税后支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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