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住宿费可以抵扣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出差常常免不了住宿,涉及到报销,这住宿费发票肯定是要开的。发票怎么开?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是不是一定要求开专票呢?收到了专票是否一定可以抵扣呢?我们可以来看看这样一个提问: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相信很多会计朋友都能回答的出来:这笔住宿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为这笔住宿费属于招待客户的业务招待费,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从上面这个问题来看,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重要的不是费用本身是什么,重要是要认清它属于什么业务性质的费用。假如上述问题中,该笔费用是因为外聘的讲师来给员工做培训而产生的,那么这笔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进项就是可以抵的。再举几个例子,大家可以对比看看:

1、问:员工小李因为参加半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产生了6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用发票,其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答:这是因为参加工作会议产生的费用,开具专票当然可以抵扣。

2、问:员工小王因为参加公司年会产生了8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用发票,其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答:因为年会发生的费用是属于福利性质的,开了专票也不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问:员工小金去外地考察、学习,产生了16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用发票,其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答:是为了公司业务产生的费用,可以抵扣的。

4、问:员工小方去外地参加企业组织的员工旅游,产生了1000元住宿费,开具了专用发票,其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答:这属于福利费用,开了专票其进项都不可以抵扣。(依据同上)

当然,除了上述的情况,还有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

1、公司刘总因公出差,住宿费花了1500元,开了专票交到财务部,按照公司差旅报销标准,只能报销1200元,该笔进项怎么抵?

答:先将整张发票作认证抵扣,抵扣进项税额84.91(1500/1.06*0.06)元,再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即转出16.98((1500-1200)/1.06*0.06)元。对于超出的部分不能抵扣,可以这样理解,超过标准的差旅费公司不承担,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可以视作员工“自愿”多付的,归为个人消费的费用,个人消费的情况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的。

注:这种情况也可以有另一种处理方式——“部分勾选”,即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应用“部分勾选”功能,手动修改本期抵扣金额。需要注意的是,选择了“部分勾选”后,发票的状态会变成“已抵扣”,该张发票剩下的金额不能再进行勾选抵扣。

2、员工小周出差的时候,一直都是在住宿的酒店用餐,酒店在开票的时候,把住宿费(1000元)和餐饮费(300元)开在了同一张专票上,这张发票的进项能不能抵?如何抵?

答:同样先将整张发票作认证抵扣,抵扣进项税额73.58(1300/1.06*0.06)元,然后把餐饮费对应部分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即转出16.98(300/1.06*0.06)元。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以上两种情况也可以有另一种处理方式——“部分勾选”,即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应用“部分勾选”功能,手动修改本期抵扣金额。需要注意的是,选择了“部分勾选”后,发票的状态会变成“已抵扣”,该张发票剩下的金额不能再进行勾选抵扣。

其实,工作中复杂、个性化的问题和情况会更多,这里只是列举了一小部分,大家还是要把握好业务的核心去做判断。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判断一张发票所载的业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的前提下,一定要保证开具的发票是合规,没有问题的,包括发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发票盖章清不清晰等等一些细小的问题。否则,一顿判断猛如虎,发票本身有问题就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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