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如何计算(北京残保金计算方法)

对于拥有大量员工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有一项费用是HR必须关注的,那就是残保金的缴纳。

最近所属北京的企业注意了,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应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什么是残保金,必须要缴纳吗?有不少萌新HR可能还不清楚,这里小编给大家科普下。

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人数在30人以上,就需要按照固定安置残疾人,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就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很多公司因为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残疾人工作生活所需,现实情况不允许,确实没办法聘用残疾人,只得缴纳保证金。

01一般企业需要缴纳多少残保金?

小编以北京和成都地区举例,让大家感受残保金下残保金的【重量】。

北京:残保金年缴纳额=(N*1.5%-n)*C;

成都:残保金年缴纳额=(N*1.6%-n)*C;

其中:N=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n=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C=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5%是北京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6%是成都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我们举两个例子:

例子一:公司2020年单位平均工资按照106168元(北京市2020年企业在职年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人数31人。

北京市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5%,实际公司安排残疾人0人,安置比例小于1%(实际安置比例为0%)。

那实际我们就只按照应纳费额的90%缴纳,相当于减免了10%的费用。根据计算,公司需要缴纳三万多元的残保金。

例子二:公司2020年工资总额710万,职工人数80人。

四川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6%,实际公司安排残疾人1人,安置比例小于1.6%,但是大于1%(实际是1.25%)。

那实际我们就只按照应纳费额的50%缴纳,相当于减免了50%的费用。根据计算,虽然减免了50%,但是公司仍需要缴纳四万多元的残保金。

从例子中可以看到,如果企业员工众多,没有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每年的这笔残保金费用,将是十分庞大的。社平工资逐渐上涨,残保金也水涨船高。

如果企业自己安置残疾人,也需要考虑办公室的环境配置、常规设施能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还有和正常员工的融入程度。这也是一系列费用投入,说不定比直接缴纳残保金更多。

0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2022年缴纳所属2021年度的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提示一:“用工人数”计算要点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 个月人数相加除以 12),结果须为整数。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是否四舍五入由单位自行决定。

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3、劳务派遣用工: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联审核结果为准。

提示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要点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1)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2)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相关文件参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 〔1990〕1 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单位用)。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0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或缓缴残保金的,应当先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或缓缴手续。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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