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异议是什么(商标侵权异议不成立应该如何处罚)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那么,商标异议到底异议啥呢?

一、商标异议的相关内容

1、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的。

2、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3、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4、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5、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6、初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商标异议答辩程序

1、商标异议答辩必须在1个月内作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提交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异议进行裁定,下发《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评审委员会对该裁定进行复这审,如果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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