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怎么填(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

关于申报工作的一些注意事项,小编再帮大家捋一捋:

01申报途径有哪些?

网上申报

打开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进行法人登录,定位绍兴,选择【部门服务】-【市人力社保局】,进入网报系统,点击【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事项进行操作。

小 提 示

现在进网报系统有新的途径了!打开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定位省级,选择【部门服务】-【省人力社保厅】,拉到底部进入浙里人社,单位选择社会保险,进入浙里人社,在主题服务下选择社会保险网报系统,或直接打开浙里人社页面网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1999689/reserved/index.html,选择企业,进入网报系统。‍(具体操作见往期推送,《@参保企业和个人,社保网报系统访问入口换啦》)

窗口申报

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保平台开通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02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不需要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时,只需要下载《职工工资收入(缴费工资)汇总表》填写,加盖公章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系统。

03申报后发现填报错误怎么办?

在缴费基数尚未启用前,单位可以通过再次办理【参保个人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事项,申报该职工的缴费工资,以单位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如基数已经启用,单位需通过【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进行调整。

04如果没有及时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和缴费基数上、下限金额调整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05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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