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第一步

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评价办法》中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1、职工总数

《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上年度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6 个月以上。企业职工总数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2,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

2、年销售收入

《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年销售收入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

3、资产总额

《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资产总额应以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当年注册的企业,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时的数据为准。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评价办法》中“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是指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价办法》所指的“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和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第二步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进行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符合条件,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判断综合评价指标分值是否大于60分,如果分值不低于60分,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具体评分如下: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第三步

科技企业在评价过程中如何确定评价指标

一、科技人员确定方法

1、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科技人员数采用上一会计年度数据,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2,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

2、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注:企业科技成员/企业职工总数=百分比。确定该指标的得分。

二、研发投入确定方法

1、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2、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注:企业研发费用/企业销售收入=百分比 或者

企业研发费用/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百分比

二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计算最终得分

研发费用

《评价办法》中的研发费用是指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的设计活动,包括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以下活动产生的费用不计入研发费用: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等: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对发生费用的研发费进行准确归集,“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物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都是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费用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企业应在线填报《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并根据项目研发形式按以下方法计算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1)企业内部自主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2)企业共同合作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承担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企业参加企业集团的集中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分摊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4)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8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5)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额不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成本费用

《评价办法》所指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成本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三、科技成果确定方法

主要通过知识产权来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注:企业参照步骤二确定本指标最终得分。

《评价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评价申请企业。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net)查询;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

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

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第四步

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填报

企业通过上述步骤,自评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且得分不低于60分,那么就可以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评价了。

一:直接登陆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官网,新用户需要注册,如下图所示,网址为

http://www.innofund.gov.cn。

二、注册成功后,登陆评价系统。企业首次进入系统,要完成注册登记,否则无法使用功能模块,这个过程非常简单:只需点击“获取”信息按钮,系统将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之后完善详细信息即可。

三、填报“企业信息评价表”

这步虽然只有9张表格,但是很关键哦,直接决定能否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九张表分别是:

1、企业主要数据表

2、基本准入条件判定

3、上年度企业数据

4、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

5、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6、企业近五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7、企业拥有省部级研发机构情况表

8、企业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情况表

9、其他:企业补充

四、自评并提交

在企业未点击“提交填报材料”按钮前,企业所录入保存的信息不发送到评价工作机构,只有企业选择“提交”后,评价工作机构才能看到企业的填报信息内容。企业自评结果超过60分以后才可以提交哦,否则就是不通过!

企业提交信息后,主管部门会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评价成功后,企业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编号。

第五步

那些企业可以直接确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如果符合以下前四项条件的同时,只要符合五到八的任意条件,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评价办法》所指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是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其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可查。

六、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近五年包括填报当年。企业或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七、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拥有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以出具的研发机构批准、认定文件为准。

八、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出具相关标准文本或证明文件。国家标准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国家标准为准,行业标准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备案的行业标准为准,国际标准应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标准。企业应排名标准起草单位前五名。近五年包括填报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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