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星期四)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6月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如下
6月22日:三倍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300%
6月23日、24日:双倍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00%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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