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在委托货代代理报关手续时,需要与报关企业签署“电子委托”,将清关所需单证资料交予货代,由货代做国内收货人申请报关报检,通关后到港口提柜即可。
一、签订“电子委托书”
1.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2.报关企业通过口岸执法系统进行登记
3.收发货人与代理报关企业在系统中建立委托关系
4.在报关前,生成电子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
5.填写委托协议相关内容
6.取得委托协议编号,用于报关
二、货代预录入报关单证
基本单证:
1.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出口装货单
5.贸易合同
6.申报要素
特殊单证(特殊性质货物需要):
1.原产地证明书
2.出口许可证
3.贸易合同
4.加工贸易登记
5.特定减免税证明
三、申报
货物在抵达海关监管区后,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四、查验
海关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报关单据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对出口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
查验频发原因:
1.价格报错(高报出口总值、低报进口总值)
2.申报文件缺漏(文件缺漏被海关发现)
3.申报时段(特定时段海关严查某类品名)
4.进出口申报公司者报关行被海关布控
五、放行退税
货物查验通过,顺利放行。出口商整理资料和报关单办理退税业务。
放行:海关给报关行放行通知海关给车站放行条
退税:出口商整理资料和报关单去税务局办理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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