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内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哪一年实施的)

如果问关于退役军人的哪个政策法规关注度最高,大家最期待?

恐怕除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之外,就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了。

对于这个条例,大家不陌生。

在《求是》2018年第24期上曾有一篇文章《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其中对此有如下表述:

以拟出台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根基,以拟出台或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政策制度体系。

而在之后的退役军人厅局长会议中,也多次提到安置条例,算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2021年,《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也终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让大家有了更高的期待。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之后条例的相关消息就很少见到了。

这种局面,让不少战友猜测、担心:难道条例“难产”了?难道条例的制定实施有什么困难吗?要不怎么一年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对此,我们也一直保持密切关注。条例的进程牵动大家的心,虽然有关消息迟迟未公开,但我们认为,时间上可能略有延迟,最终会与大家见面。

果然,2023一开年,条例的消息就传来了。

1月6日下午,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全面部署了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点工作。

在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内容中,提到条例:制定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研究制定就业创业促进条例。

因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已经实施,所以两个条例的定位必然是“修订”。

这也意味着“制定”涉及的法规,只能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这其实在说,条例还处在制定过程中,还需要等待其合适的时机发布。

这样的表述,让我们知道了基本情况,但是还不解渴。在关于2022年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报道中,我们也更了解到条例制定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坚持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一体研究、统筹设计,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起草论证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5000余条,取得较好立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前,《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已进入立法审查阶段。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些细节:

制定原则:起草论证中,坚持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一体研究、统筹设计。也就是将以往分散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中的内容集合在一起,以退役军人的身份研究、设计,形成整体效应。

征集意见建议已经结束,立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当初《条例》征求意见的时候,剑客也参与了其中。而5000多条的意见建议不算多不算少,但是显示了广大退役军人、军人以及社会群众对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在5000多条意见中到底有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其中都包含着大家对于相关内容的理解、支持、期盼、心愿等。

一个现役战友就说,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军人的明天,所以安置条例事关着大家的切身利益,需要军地双方、现役和退役军人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立法审核阶段。根据规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而法律草案的形成,也要经过立项、建立起草班子、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草案框架和对主要问题的意见、起草条文、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送审稿并对送审稿进行审查、由提案机关讨论决定,形成正式的法律案这几个阶段。

可以看出,条例离审议表决已经不远了,离实施也就不远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条例所有的立法进程都是按部就班在进行,并没有任何的懈怠和耽误。相信,相关部门和大家一样,都期待着条例的早日通过和实施,毕竟这也是他们的期待。

有战友说,既然条例如此重要,为什么不能快一点呢?怎么感觉这么慢呢?

剑客认为,这其实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立法有自己的程序和标准。虽然我们日思夜想也很急切,但是作为一部法规,其立法的程序和环节是一个不能少的,哪个环节不过关达标都不会转入下一个阶段的。也许这样的结果和大家期待的有些差距,但是我们相信好事多磨、精工出好活,这样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二是因客观条件限制部分环节推进放缓。去年疫情也让部分环节的转换和推进受到了影响,至少也是推迟制约了相关进程。

三是逐月的实施,军队建设发展的不断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这些都需要不断总结和修订,使之更适合工作实际和退役军人的需求。

还有战友问,说既然相关的规定其实已经存在,只需要在原有法规基础上修订完善就好,专门制定一个安置条例有必要吗?

其实,很有必要。

一方面,原有的法规虽然比较全面好用,但是已无法满足现有的工作形势和退役军人的要求,需要及时修订改变。像安置到基层公务员岗位,打通管理岗、专技岗的路径,都是《条例》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做出的改变和创新。

另一方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后,统一负责军官、士兵的安置工作,需要对安置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提升适应性、可操作性,改变令出多法的局面。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就是配套的举措之一。

最后,这也是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获得感,让退役军人满意的举措。随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安置工作也由“安置了”向“安置好”转变的新阶段。这既是退役军人的期盼,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一部统一的安置方面的法规,能够为这样的转变和幸福感提供坚强的法治支撑,解决存在的问题。

士兵可在一定条件下选拔成公务员,双军士安置首次提出,中级以上军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走退休的安置,军官转业安置可在一定条件下全国选调安置、跨地域性安置,军官复员,不再受年龄限制……

这些《条例》中的变化和亮点,让退役军人的信心热情满满,全力支持。

《安置条例》到哪了,已经有答案了。《安置条例》什么时候和大家见面,恐怕还需时日。凝聚着大家期待和期盼的安置条例,注定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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