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原则)

今天横在我们面前的,是权责发生制这一位。它善于伪装,常常让宝宝们陷入错误而不自知。快来看看怎么对付它吧!

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而非实际收支作为确认的标准。

根据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首先,我们来翻译一下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权”呢?“权”就是权力;什么是“责”呢?“责”就是责任、义务;“权责发生”翻译过来,就是权力和义务发生。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权力和义务的发生来记账的一种制度。如果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了,就应该确认收入;反之,如果企业应享受的权利已经享受了,就应该确认费用。

2假设企业收到客户付的一笔货款,但货物尚未发给客户。在这个场景下,企业的义务是向客户发货。而此时,货物尚未发给客户,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尚未履行,尽管已经收到了钱,也不能计入收入,只有向客户发货后,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了,才能确认收入。

反过来,如果企业货物已经发出给客户,但客户尚未付款,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还没收到钱,但企业货物已经发出,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因此应该计入收入了。

3又假设企业租了一间办公室,一起支付了三年的租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的权利是使用这间办公室。本年(或本月),企业虽然支付了三年的租金,但实际只使用了一年(或一个月)的办公室,只有一年(或一个月)的使用权利发生了,因此,只确认一年(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费用。以此类推,明年、后年企业也都享受了使用办公室的权利,也应该将一年的租金计入费用。

反过来,如果企业租了一间办公室,房东允许企业明年再支付房租。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在本年尚未付钱,但办公室是本年使用的,即享受使用办公室的权利是在今年发生的,应该在本年就确认费用。

4我们来总结一下,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权力和义务的发生来记账的一种制度。如果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了,就应该确认收入;反之,如果企业应享受的权利已经享受了,就应该确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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