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意思很简单,就是税局查到了去年抵扣的一批进项税,属于不得抵扣项目,所以现在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因为涉及到了去年的损益,客户不太会写分录。
有些人会问,为什么说涉及到了去年损益呢?其实很简单。进项税额一般在采购或者费用时候才用到。因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势必造成库存成本或者费用计少了呗。所以说这个进项税额的转出其实就是对应调整成本或者费用。
如果转出的是今年的,那分录就很简单
第一步:转出进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万
第二步:缴纳增值税
步骤略(因为应交税费科目使用习惯不同,这里不再列示)
但是客户咨询的是去年的。这就需要用到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了。
于是老师给他写了一套分录。
第一步:转出进项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万
第二步:调整去年少计成本导致多缴纳的所得税。假设25%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万 (贷方红字,因为一般贷方代表计提,借方是缴纳)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
第三步:结转未分配利润(假设不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万
第四步:缴纳增值税
步骤略(因为应交税费科目使用习惯不同,这里不再列示)
从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来20万的进项税额导致去年多缴纳了5万的所得税,在今年红字扣减当期。实际上影响去年的损益是15万,直接做到了未分配利润科目。
如果不追溯调整的话,会影响今年的成本20万,最终影响今年的净利润15万,导致今年的利润表虚高。
这就是为什么要追溯调整的原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过度科目的价值所在。
所以,当你弄懂了会计实务背后的缘由,你就明白了会计那么多调整分录都是围绕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为了不影响当年利润,正是“重要性原则”。
除了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还有横跨以前年度和当年的业务调整。最为典型的就是固定资产盘盈。这里就不再赘述,有兴趣的可以参考老师上面的分录,自己写一下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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